湖南华天大酒店推出预制菜外带年夜饭等服务以满足消费者过年期间的多元需求。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阳 摄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范宏欢
除夕将至,又到了一家人举杯共饮、恭迎新年的温暖时刻。作为一年中最重要的家宴之一,目前,不少长沙人已将年夜饭在哪吃提上日程。
记者了解到,长沙各大星级酒店纷纷推出丰盛的年夜饭大餐,部分酒店已经一桌难求。为满足消费者更多元的需求,部分品牌饭店推出年夜饭外送、大厨到家、新年礼盒等服务。一些商家也通过预制菜外带年夜饭、私人定制等新消费模式吸引消费者。
2000元至7000元的年夜饭套餐最受欢迎
“我们一大家子十来个人,大家觉得还是出来吃方便一些。”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他提前了解了长沙多家饭店、酒店的年夜饭套餐信息,最终选择了一个定价5388元的套餐,“有将近20道菜,赠送小吃和饮品,还有几张可以日常使用的现金券,感觉比较划算。”
目前长沙市场上的年夜饭套餐价位从千元到万元不等,其中2000元至7000元的套餐最受欢迎。套餐接待人数除了8至15人的中、大家庭,也有餐饮店推出3至6人的小家庭年夜饭套餐,以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例如湖南华天大酒店推出的3599元一桌10位的年夜饭套餐,其中就涵盖了山珍乳鸽汤、蒜蓉粉丝蒸鲍鱼仔、干锅小花螺等16道菜品。
菜色上,餐饮商家也尽量在传统年菜中进行调整,推出自家主打菜,力争在年夜饭市场中进一步打造自家品牌形象。例如,老许家大蒜炒腊肉作为传统湘菜品牌,年夜饭套餐更注重湘味,菜品均为传统湘菜。万达文华酒店则在菜单上加入粤菜等菜系,更注重菜系融合。
“我们今年是第一次推出年夜饭套餐,在原有菜品基础上增加了一些春节硬菜,有1388元的8人餐和2188元的10至12人餐,菜品包括八宝果饭、三鲜杂烩、海参大盆菜等。”老许家品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所有门店的包厢基本订满,公司正根据春节期间的客流量预测来对员工排班进行调整。
预制菜成年夜饭爆款
除了餐馆里的年夜饭,预制菜正在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家的春节餐桌。
“我和老公没有掌勺底气,父母年龄又大了,不希望他们辛苦,所以今年计划订一些预制菜,除夕晚上加热一下装盘就可以吃了。”90后白领胡悦说。记者发现,随着90后、00后逐渐成为消费主力军,方便又快捷的预制菜成为新宠。
在长沙各大商超的熟食区域,新年预制菜已经被摆在显眼位置。在华润万家蔡锷路店熟食区域,摆放着扣肉、腊鸭肉、剁椒蒸鱼等适合湖南人口味的预制湘菜,此外,还有羊杂煲、牛肉煲等系列预制火锅,不少消费者前来询价、购买。
一些老牌餐饮品牌也纷纷把招牌菜做成预制菜,联合电商平台开辟“年夜饭预制菜”购买专区。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今年年夜饭,她已经在网上买了一套5至6人年夜饭家宴套餐,包含6道冷菜,8道热菜,以及2份点心,大年三十晚上只要简单加工就可以开吃,省时又省事。
除此之外,长沙多家星级酒店均推出预制年菜礼盒,保质期30天到60天不等,受到消费者的喜爱。长沙圣爵菲斯酒店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今年比较火的预制菜品有全家福火锅、黄焖牛腩钵、怀化麻阳鹅、梅菜扣肉、香芋煨风吹鸡等,目前已预定近200份,均在过年当天送餐到家。
星厨上门享受私人定制
扫码看花式年夜饭视频 拍摄 剪辑/董阳
“无意中看到酒店有大厨上门服务,就预约试一下。”家住岳麓区的徐女士这几天正在为年夜饭的事情操心。出去吃,人有点少,普通外卖又感觉不太正式,高品质酒店推出的大厨上门,倒是可以考虑。
近段时间,“上门代厨”成了热门话题,不知不觉火了起来。长沙多家酒店也抓住这一商机,在春节期间推出了星厨上门服务。湖南华天大酒店星厨到家主厨朱宇介绍,春节期间酒店推出了“星厨到家”品鉴套餐和尊享套餐,其中品鉴套餐售价2000元,包含十二道菜品,客人需自备原材料,厨师上门根据宾客要求提供烹制服务,尊享套餐则按300元每人起订,可选用固定菜单也可自点菜品。“用餐完毕后,我们还会为客人提供增值服务,负责餐具清洗、餐厅厨房区域的保洁卫生。”朱宇说。
此外,湖南顺天黄金海岸大酒店也推出了星级大厨到家服务,涵盖2999元/席的玉兔迎新套餐和4399元/席的瑞兔呈祥套餐。一些长沙地道湘菜馆也在春节前夕推出了大厨上门定制服务。无论是星级酒店还是连锁餐厅,都在主动寻求创新,以迎合不同消费者多元需求、注重烹饪品质的特点。
“今年以来生意经历过起伏,如今正步步向好。”长沙一家餐企老板表示,市场的火热让他重燃对餐饮业的信心,随着新年到来,相信生意会越来越好。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