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中老铁路上演“列车春晚” 中老泰三国民众共庆“中国年”******
中新网昆明1月19日电(缪超 黄再云 张伟明)中国京剧、汉服舞、茶艺表演、写春联送福字、老挝乐曲、泰国舞蹈……19日,在时速160公里的中老铁路C272次动车上,举行了一场以“中老一家亲,祥和中国年”为主题的中老铁路“列车春晚”。
北起中国昆明,南连老挝万象,全长1035公里的中老铁路作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工程,开通运营一年多来,其影响已外溢到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诸多国家和地区,区域互联互通、共同发展的带动效应明显,沿线商贸民生受惠颇多。
图为演员与小乘客互动。 李嘉娴 摄当天的“列车春晚”于10时开始,随着《让我听懂你的语言》音乐响起,身着民族服饰的中国傣族姑娘依波逢翩翩起舞,车厢内顿时热闹起来。依波逢来自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曾到老挝留学。回国后,她成为中老铁路列车员,“我一直在提升自己,服务好旅客,当好中老友谊的使者。”
依波逢的舞蹈刚结束,云南省京剧院的青年演员登场唱起《贵妃醉酒》选段,“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早东升。”含蓄婉转的唱腔,雍容华贵的扮相,赢得旅客阵阵掌声。
图为演员在列车上表演《贵妃醉酒》选段。 李嘉娴 摄“春节来临,我们将京剧这一中国国粹搬上中老铁路动车,是想让中老泰三国民众感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云南省京剧院青年演员张雯琦说。
京剧唱罢,老挝乐曲唱响。乘坐C272次动车从昆明前往西双版纳研学的老挝籍铁道教师李灵美、陈尚德伴着悠扬的老挝乐曲,带动旅客们一同跳起老挝舞蹈。陈尚德告诉记者,“我们正在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习铁路知识,学成回国后将成为老挝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我们将为老挝培养更多铁路人才,维护好、运营好老中铁路,开发好、建设好老中铁路。”
“能在中老铁路列车上体验到中国的年味,很温馨!”泰国旅行者陈慕筠兴奋地加入到联欢互动中,现场教授旅客们泰国舞蹈,“我非常期待泰中铁路早日建成,与中老铁路连通,这样我们的国家就能更好地融入区域发展,泰中两国就有更多经济文化交流。”
图为旅客和列车员举对联合影留念。 李嘉娴 摄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中老一家亲,祥和中国年”中老铁路“列车春晚”每一个节目都为中老泰三国旅客带来特别的欢乐,车厢里不时传出一阵阵笑声。
据悉,今年春运以来,中老铁路中国段客流激增,旅客主要以探亲流、旅游流和学生流为主,中国铁路昆明局根据客流需求,精准投放运力,日均开行28对动车组列车,每天发送3.7万人次,高峰期达到35对,每天发送旅客4.4万人次,有效满足了旅客出行需求。(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