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女子去世后有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中新网太原1月9日电 (记者 范丽芳)据1月8日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针对近日社会关注的“女子去世后有4针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当地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根据当地官方发布的情况通报,针对近日媒体反映,五台县阳白乡卫生院疫苗接种存在信息录入问题,当地责成五台县纪委监委牵头调查。
经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已启动问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阳白乡党委书记和五台县医疗集团董事长给予免职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阳白乡卫生院院长给予撤职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完)
国家医保局回应新冠治疗药物医保谈判情况******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彭韵佳)为期四天的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8日在京落下帷幕。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对新冠治疗药物谈判情况进行回应:此次进入谈判的新冠治疗药物共3种,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因报价高未能成功。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日前已印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包含的新冠治疗药品实行医保临时支付政策,并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也就是说,包括此次谈判的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和辉瑞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均已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在2023年3月31日前均可享受到相关的医保报销政策。 此外,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经过本次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达600余种。 该负责人表示,近期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当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又将一批新冠对症治疗药物临时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总体来看,医保报销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品种丰富。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全力做好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将更多新药好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据悉,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最终结果有望近期公布。(新华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