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探讨全球化视角下的商务区绿色发展模式******
中新网12月27日电 题:专家探讨全球化视角下的商务区绿色发展模式
中新财经记者 庞无忌
2022北京CBD国际商务季“聚焦绿色建筑,打造绿色低碳商务区”线上分论坛日前成功举办。此次论坛由北京CBD管委会主办,奥雅纳承办,聚焦全球化背景下的商务区绿色发展模式。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副会长李德英、北京CBD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牛海龙和奥雅纳东亚区主席郭家耀分别致开场词。
论坛邀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戴德梁行等国内外机构专家、学者与企业代表,分享绿建低碳实践经验。
论坛上,北京CBD管委会发起《绿色低碳行动倡议》,倡导全体楼宇、招商机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绿色低碳建筑创建行动,主动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和碳交易,发展和完善绿色低碳企业配套服务,支持和配合节能降碳交流平台搭建,培养引进绿色低碳人才,以全新发展理念引领城市可持续发展。
针对北京CBD绿色建设与发展,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更新规划所所长王崇烈提出CBD六大发展策略:优化用地功能混合布局,构建全时空的中央的活力区;依托轨道站点聚集资源,引导城市高密度高效率发展;完善道路微循环促慢行,绿色出行引导生产生活;多样公共空间激发活力,多维绿色空间提升碳汇;更新利用活化既有建筑,高效运营城市存量空间;推广绿色建筑有效节能,全生命周期低碳运营与维护。
清华大学节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副教授魏庆芃表示,CBD需要通过价值管理重塑商业新常态,将可持续发展标准纳入社区园区和基础设施投资和发展策略,让基础设施和设备设施的运行更加低碳、绿色、健康和宜居。
北京达实德润副总经理朱文敏建议,北京CBD在现有良好的基础上,需推动零碳建筑示范项目的发展和突破,加强零碳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将绿色低碳实践推广到区域内更多业态中。
谈及绿色金融对我国实现碳中和的助力作用,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祖大军表示,强有力的绿色金融对策可助力我国尽早实现双碳任务。目前我国绿色债券用于绿色建筑领域尚不足。随着国家对地产建筑领域的政策支持,绿色债券值得大家关注。
奥雅纳院士、地产科技园区及社会基础设施业务全球负责人Paul Sloman,城市土地学会华盛顿特区可持续性发展和经济绩效中心执行董事Billy Grayson就全球CBD实现净零碳排放发展策略分享时表示,城市CBD脱碳需要城市管理者、公共和企业机构的共同努力,持续提高能源效率,投资可再生能源,不断创新和优化减碳措施。
金丝雀码头集团分享了他们如何与上下游供应链、承包商及合作伙伴联动,探索出一系列的减碳方案。
圆桌对话环节中,来自戴德梁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奥雅纳、安永、北京五一视界及北京建机天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嘉宾们主要就建筑规范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城市低碳规划与管理、数字科技碳中和、绿色地产开发、楼宇绿色认证及更新改造等话题展开了探讨。
据了解,目前,北京CBD区域现有楼宇均按绿色建筑评价或LEED认证的高标准进行建设或运营,CBD中心区及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LEED金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认证累计32个项目超过458万平米,CBD中心区绿建认证楼宇总体量占全市近四分之一。伴随绿色低碳全球化发展,北京CBD将着力推动CBD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为北京实现碳达峰贡献力量。(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